税收改革授权法:各方协商与截止日期
作者:雷达齐奥内2025年08月16日

“关于在国家、地区和地方政府之间就游戏场所的地域分布规划以及随之而来的对通过特定选拔而负有责任的主体提供相关服务的授权程序进行适当形式的协商,以使投资者能够预测上述场所的分布随时间推移在整个国家领土上的情况,以及它们与统一确定的敏感场所的预定距离”:这是在几天前在财政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后,由各地区和自治省份会议提交的备忘录中,强调的关于税收改革授权法草案第13条的句子。
在备忘录中,各地区和自治省份会议对政府的工作表示“赞赏,政府的工作促使内阁批准的文本比之前的非正式版本有所改进。
特别是,需要强调的是:与地方政府相关的条款可以与地方自治机构进行更深入的文本研究;此外,为了制定授权实施的立法法令草案,确保‘与地区和地方政府的充分合作’,如果这些草案可能对地方政府产生影响,则应提交给统一会议的意见”。
此外,“关于对区域政府级别的税基和税率可能进行的干预,以及在可操作性和财政灵活性方面(在原则和取消Irap方面均提及),可以观察到一些保障措施。
希望这种工作方法能够在议会授权的整个过程中,以及在后续实施立法法令的定义中得到复制,同时记住政府准备推出的改革必须与尊重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相协调,特别是与第42/2009号法律和第68/2011号法令中规定的原则相协调(应记住,第68/2011号法令由议会以多数票通过,并得到各地区和自治省份会议的一致通过)”。
提交有关税收事项的授权法草案修正案的最后期限定于5月26日。